德州法院“建功立业标兵”——王景刚
2015年2月,王景刚被调到平原法院张华法庭工作。派出法庭审理的大多是普通民间纠纷,关系着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王景刚同志对待每一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裁判。在每一起案件中,他总是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从辩法悉理到人情世故,从法庭之上到田间地头,用行动彰显司法为民情怀。无法调解时,在庭审中根据当事人的倾诉或诉争中探寻出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及时准确地适用法律,做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在法庭工作期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00余件,最大程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让每一名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此外,王景刚同志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反省自己,进行自查自纠。妥善处理与律师、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准确界定自己的社交、生活圈,保持“慎独”的本色,耐得住寂寞与清贫,努力树立法院人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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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