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虚假诉讼守护司法公正|德州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近日,乐陵郭某、郑某与人合伙开发工程,通过捏造债务手续、恶意串通等手段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骗取标的额为496万元的民事调解书。 10月12日,乐陵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法院裁定再审,中止原调解书执行。

这是德州检察机关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一个缩影。自2019年7月监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8件,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监督为先,剑指重点领域

“虚假诉讼是指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单独或双方恶意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万国介绍。

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我市检察机关自2019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2年的虚假诉讼领域监督专项活动。工作重点是通过发现、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督促审判机关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督促审判机关规范审判程序。“办案中,我们重点审查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等十大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领域。 ”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书坤介绍,特别是对以简易程序或调解结案的案件,交通事故赔偿、民间借贷案件,重点监督当事人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现象。

内外协作,破解办案瓶颈

近日,德城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涉嫌虚假诉讼的立案监督案件。该案中,张某是李某雇佣的某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后因项目出现事故,李某让其朋友给张某转款80万元代为处理。张某收到款项后及时进行事故处理,但事后,李某的朋友却以民间借贷为由对张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返还80万元。

张某报案后,公安机关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无奈之下,张某找到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经认真审查,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破中。“虚假诉讼案件类型以财产纠纷居多,主要发生在关系密切的当事人之间,对虚假诉讼的定性难度大、启动和调查难度也很大。 ”李书坤说。

针对这种情况,我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内外部协作,民事检察部门与法院、公安等单位加强联系,定期通报、预警研判虚假诉讼案件信息,建立线索移送、相互调阅等机制,市县两级检察院牵头会签了7个查处和打击虚假诉讼协作意见,着力解决办案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分歧。

此外,将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以“套路贷”、民间借贷、合同诈骗等重点刑事案件为突破口,排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市检察院在指导陵城、平原两地检察院办理周某杰涉黑恶犯罪案件中,深挖细查,主动监督纠正虚假诉讼行为,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全部采纳。

一体化办案,提升监督质效

近日,平原县检察院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某小额信贷公司员工张某与常州市旭升公司经济纠纷案涉嫌虚假诉讼。“该案涉及建筑材料买卖且标的额达300万元,根据司法实践,这类案件交易数额往往存在较大争议,庭审过程对抗激烈,但是该案中,原、被告双方对另一方提出的主张,均予自认,不符合常理。且张某是小额信贷公司职员,自身涉嫌多起民间借贷诉讼,本人并无从事建筑材料生意的经历。 ”承办检察官介绍说。

在市检察院办案团队指导下,承办检察官依法调取卷宗,并对主审法官进行询问。经调查发现,张某与旭升公司不存在建筑材料买卖交易,该案的买卖合同、欠条均系双方伪造。

在查明相关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平原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平原县检察院检察长安小刚列席法院审委会,进一步阐述监督意见,并支持法院撤销原调解书、驳回被告诉讼请求、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惩戒的意见。

据了解,市检察院组建虚假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团队,由每个基层检察院选调办案能力强的干警组成,办案团队由市检察院统一指挥调度,分4组分包全市12个基层检察院,从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的发现、审查到立案、办理全程把关,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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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建新 通讯员|高忠祥 祁磊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