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执行,誓言无声:德州法院“建功立业标兵”刘建华


德州法院“建功立业标兵”——刘建华

刘建华,男,1983年4月出生,2012年进入庆云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庆云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负责人。

雷厉风行,彰显司法威慑力 2012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刘建华连续六年荣获庆云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建功立业标兵、庆云县优秀青年等多项荣誉。近三年来,刘建华年均审执结案件300件以上,名列全院前茅,且全部案结事了,未发生一起缠诉、上访案件。刘建华作为一名执行团队长,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案,善于利用信息化等手段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时兑现胜诉权利,对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非法转移查封财产、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突出执行强制性,依法严厉打击。刘建华要求执行干警认真研判案件,查找线索,有的放矢。执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涉民生案件,力争当场化解。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要求限期内拿出解决方案,避免久拖不决。要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充分利用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突击执行等方式,将被执行人堵在家门口、逮在被窝里、拦在餐桌旁。执行法官根据被执行人家庭生活实际情况,告知当事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打破被执行人心理防线。

智慧执行,扩大司法感召力

 在工作中,他善于把所学知识与执行工作实际相结合,采用综合手段开展多方联动,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把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精准发力,很多案件当事人及时拿到了血汗钱、赔偿金、抚养费,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工作中,他拓展执行思路,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所办案件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9年4月,刘建华法官接手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拉锯十余年的“骨头案”,他再次梳理案情,下决心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他利用执行信息化措施,把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全部查询一遍,开户帐号、微信、支付宝全部冻结,纳入失信、采取限高措施;向农村基层组织发送司法建议,切实阻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可能;多次传唤、约谈被执行人,给其明法释理,多给被执行人心理压力;多次深入申请执行人家中,促膝长谈,讲解法律,告知法院执行情况,让其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并鼓励申请执行人战胜困难,乐观生活。

通过以上系列措施,促使双方于2020年8月25日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将19万赔偿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拉锯十余年的“骨头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和谐执行,传播司法亲和力 

刘建华法官一直热情主动接待案件当事人,耐心细致做好释法沟通工作,既减少了矛盾避免了信访,又建立了互信、增加了认可。他贯彻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注意保护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利,多做释明工作,将法律宣传及说服教育贯彻于案件执行的始终,尽可能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保证案件的自动履行率。     在刘建华法官承办的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是一名年过70的老人,以种地为生,无其它经济来源,其老伴又身患癌症,一直做化疗,天天吃药,已经欠下数万元的债务,家庭特别困难。在见到被执行人时,其情绪相当激动,扬言“一死百了,爱怎样怎样,活不下去了,就是没钱。”刘法官一边稳住老人的情绪,一边释法明理,给老人讲解法律,阐述情理。申请人方情绪也非常激动,直接把矛头对准法院、对准法官,认为法院执行不力、怠于执行。  

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刘建华并没有放弃,而是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并多次登门做其思想工作,不断阐释案件的特殊性,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供几套执行方案供各方参考。最终做通了双方工作,实现和解结案,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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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