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平原县司法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平原县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部分班子成员作了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做好统筹协调,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平原县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内容,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紧盯考核“指挥棒”,主动对标考核指标,逐项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好群众路线。坚持问计于民、造福于民,持续推行“一线工作法”,沉下身子深入司法行政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着力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助力乡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会议要求,要锻造“七种能力”,勇担时代使命。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要坚持“干”字当头、实干为先,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经风雨、见世面,练就过硬本领,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平原司法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