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根据《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德州市主城区下列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德城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和二屯镇德滨高速路以南区域;(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三)运河经济开发区除赵虎镇、抬头寺镇南外环以南之外所辖区域。为此,我们提醒您:
一、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协助配合宣传禁放规定;
三、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真诚希望得到您的配合与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工作,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自2021年1月1日起
德州市主城区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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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平安、祥和的美丽德州
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让我们一起自觉做到:
不燃放烟花爆竹!
德州市烟花爆竹禁放承诺书
为全面落实《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努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本人(本单位)作如下承诺: 一、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坚决不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二、教育、劝阻亲属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向各类餐饮、相关服务预订者宣传告知禁放规定;对发现的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制止、举报。 三、积极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公安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