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德州运河新区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商场、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在全区上下持续营造良好的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社会氛围。
近日,运河新区公安分局走进辖区社区开展烟花爆竹回收及禁燃禁放宣传活动,鼓励居民用家中存放的闲置烟花爆竹兑换生活用品,引导群众树立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思想认识。
“我这两串1000响的鞭炮换了一桶洗洁精,这些鞭炮在家里放了已经有1年了,总觉得像定时炸弹。现在可好了,放心上交有专人给处理,派出所搞这个活动不光解决了我们家里的难题,还能有礼品兑换,太好了。”德州运河新区凤仪城社区居民李建峰说。
自德州市开展“禁燃禁放”以来,居民家中未能及时处理的鞭炮成了“心病”,存在家里危险又不知怎样处理。区公安分局开展烟花爆竹兑换生活用品活动,鼓励居民集中上交,集中回收,在禁燃禁放区内的社区分别设置了烟花爆竹置换回收点,居民可将家中未燃放烟花爆竹送至社区兑换洗洁精、肥皂等生活用品。对市民上交的烟花爆竹,先由派出所统一存放,最后将做统一专业处理。
区公安分局还采取多种形式、运用不同载体,提高禁燃禁放工作知晓率,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利用公安巡逻车辆高密度、高强度滚动播放禁燃《条例》,并在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地区张贴《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站。先后张贴宣传材料2千余份,设置宣传站点12个,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
同时,德州运河新区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重点清查整治贩卖烟花爆竹的商场、超市,依法查处辖区范围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公安分局将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组织民警,在辖区易发生违规燃放区域开展不间断巡逻、巡查,一旦发现燃放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劝离燃放群众。同时, 积极发动镇、村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网格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物业保安等力量,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区、分单位、分小区开展常态禁放管控工作,确保全区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的工作目标。”德州运河新区党工委委员、区公安分局局长李代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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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运河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