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外汇税务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推进信息共享 实施联合监管

上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德州市中心支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拓展部门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助力德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合作备忘录》明确,双方将在以下四大领域深化合作:一是共享信息,加强信息沟通,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不定期或实时交换,实现政策信息、监管信息和统计信息的共享;二是实行数据交换,双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上级部门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方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数据;三是密切服务合作,采取适当的形式,联合开展对企业或个人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联合政策宣传、联合政策培训、联合政策辅导、联合专题调研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实施联合监管,双方对共享信息全面开展分析与应对,对重大逃套汇案件以及税收违法案件,按照部门职责实施联合监管,开展联合调查或检查等执法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德州市中心支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合作主要通过两种形式:一是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协调工作小组负责履行外汇和税收管理工作的协调和合作事宜,组长由双方单位分管局长轮流担任,任期一年。小组联络员由双方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双方沟通联络、协商研讨等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由轮值组长主持,沟通合作事项,通报涉汇、涉税行为情况,研究解决联合监管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遇特殊情况将召开临时工作会议。

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德州市中心支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将就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业务场景展开合作。外汇部门获取税务发票电子信息后,按照上传模板格式将电子信息导入平台,业务经办银行按照要求将被抽查企业提供的发票信息录入平台,点击核查后,系统即会对企业发票信息和税务发票信息进行比对,核查企业发票信息真实性。该业务的开通,将资本项目资金使用由“事前审核”调整为“事后管理”,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极大简化企业资本金结汇支付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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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唐晓颖 通讯员|佳玮 金鑫

编辑|李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