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自3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在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含德城分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下载承诺书样本,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一并提交。
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我市中心城区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通过告知企业书面承诺的方式实施。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后,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做出书面承诺的企业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因虚假承诺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的,由虚假承诺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非小微企业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履行告知义务但企业不愿做出书面承诺的,依法依规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2020年以来,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落实便民利企优惠政策,全力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全面运行,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随时随地线上申请、网上查看、现场核验、随到随办的“一网通办”新模式。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统一集成网上“一窗受理”平台,线上“一窗”和线下“一窗”融合办理。通过信息、流程、人员集成,不断减事项、减材料、减流程。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登记环节合并为2个环节(若选择邮寄则为1个环节)。实现了全市不动产查封、解押、地址变更、更名变更、异议等一般登记业务即时办结,转移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切实增强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群众可通过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自助机、网络查询等不同方式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设置“企业专窗”“历史遗留问题专窗”“一网通办专窗”“综合受理窗口”,设置“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
下一步,该中心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工作,并切实强化小微企业告知承诺事项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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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唐晓颖 通讯员|尚彩云
编辑|李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