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问政德州》栏目对创城部分点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曝光。按照《德州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德文明委〔2021〕2号文件)负面清单第10条规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对下列30个责任单位予以扣分惩戒。凡是发放精神文明奖的,同时扣发相应比例的精神文明奖。(问题清单详见附件)
市直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扣2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扣3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扣1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扣1分;
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扣1分;
德城区:
黄河涯镇政府扣2分;
二屯镇政府扣1分;
天衢街道办事处扣2分;
新华街道办事处扣3分;
新湖街道办事处扣2分;
果园社区扣1分;
肖何庄社区扣1分;
陈公社区扣1分;
邹李社区扣1分;
城隍庙社区扣1分;
青龙桥社区扣1分;
振华社区扣1分;
前寨村扣1分;
陵城区:
陵城区城管局扣2分;
神头镇政府扣2分;
丁庄镇政府扣1分;
南街村扣1分;
经开区:
宋官屯街道办事处扣1分;
长河街道办事处扣2分;
付庄社区扣1分;
太阳城社区扣1分;
东风社区扣1分;
运河区:
赵虎镇政府扣1分;
生金刘社区扣1分;
西宋村扣1分;
希望被通报的单位按照创城标准体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拿出过硬措施,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彻底抓好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都要以此为戒,切实高度重视,解决好“老地方、老问题、老解决不了”的顽疾痼症。市创城办将持续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凡是对存在的问题不彻底整改或者整改后未建立长效机制、出现严重反弹的,将加倍扣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