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民主推荐、层层选拔、集体研究等程序和环节,拟推荐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张振红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5月8日至5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德州市妇联权益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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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5月8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女性之声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