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检察院:督促处置20余吨危险废物

6月12日,随着武城县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最后一桶化工废料打包并装车,贮存在武城县某乡镇垃圾转运站的20余吨危险废物被全部清理干净。一项重大环境污染安全隐患,在武城县检察院的监督下被彻底清除。

2017年10月,村民李某为了获取不法利益,在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从江苏等地购入化工废料,私自贮存于武城县某乡镇垃圾转运站,伺机倒卖。

后经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发现了该贮存点。经检测,确定固体废物为合成农药或医药等化学品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或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有关部门随即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李某被法院依法判决。根据李某交待,公安机关查清了部分危险废物的来源,并责令进行无害化处理。

经过侦查,部分危险废物无法查清来源。由于李某在服刑羁押期间,这些危险废物无法进行处置,便一直贮存在某乡镇垃圾转运站,存放地点的防渗漏、防挥发措施不足,如不及时处置,有可能出现危险废物泄露,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此问题,迅速将线索移交公益诉讼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向环保部门和危险废物贮存地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他们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对涉案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消除危险,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6月12日,在环保部门的指导、协助下,20余吨危险废物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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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建新 通讯员|宋洁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