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第二届德州市“诚信之星”“诚信使者”评选结果公示。拟授予王刚等50名同志“诚信之星”荣誉称号,拟授予王肖夏等50名同志“诚信使者”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彰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模范人物,保持和擦亮“诚信德州”城市品牌,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今年4月份,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德州市文明办、德州市发改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德州市“诚信之星”评选活动。
自活动启动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共推荐候选人200余名。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在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遴选、推荐的基础上,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并通过个人和单位信用信息核查,最终拟授予王刚等50名同志“诚信之星”荣誉称号,拟授予王肖夏等50名同志“诚信使者”荣誉称号。
50名“诚信之星”、50名“诚信使者”的事迹,将在“信用中国(德州)”网站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或电子邮件,向评审委员会反映。公示日期: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受理电话:0534-2230513;电子信箱:xinyongdezhou@dz.shandong.cn。;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大道368号;邮政编码:253077。
2020年,德州市启动首届诚信之星的评选活动,社会反响强烈。首批50名“诚信之星”是从全市300多位候选人中评选而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有农民、退休职工、医务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新闻工作者、企业家、公务人员等。诚信之星在做好诚信的践行者和传播者的同时,也享受激励机制,得到各种实实在在的实惠。另外,为加强“诚信之星”队伍建设,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德州市还建立并实行“诚信之星”退出机制,对不积极参与信用工作活动,不承担义务宣传任务,或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失去“诚信之星”作用者,将予以退出,保持“诚信之星”队伍的正能量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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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石秀秀 编辑|苗欣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