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财政引导、市场参与、金融支持!德州三举措助力老旧小区改造

8月3日,我市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一级调研员蔺新河介绍本单位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实事、难事方面的相关举措。

老旧小区改造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组成内容,为更好服务民生,解决民生实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扎实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指导。市住建局牵头起草印发了《德州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成立以20个市直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明确分工,协调联动。牵头起草印发了《“德州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基层党建引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把落实物业管理模式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做成群众放心的良心工程、精品工程。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试行)》《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手续办理指南》,为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补齐短板、明确要求、优化服务。

统筹协调发挥牵头作用。市住建局积极组织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和全市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培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本职工作和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紧扣年度改造计划,每周调度各县市区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每月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不定期赴现场督导检查,持续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县市区的亮点工作和试点经验,及时总结,积极宣传,提升全市整体工作水平;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办,持续加大改造力度,确保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因地制宜丰富改造内容。我市根据每个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具体需求,将改造内容划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对于基础类改造,财政资金作为主要保障,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对小区内失修失管严重、配套不完善设施进行一次性彻底改造。对于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小区群众出资共同改造老旧小区,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探索“财政引导、市场参与、金融支持”的老旧小区改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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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苗欣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