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并深刻诠释了“伟大建党精神”这一重大命题,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和鲜明的政治品格,是凝心聚力谋发展,砥砺奋进谱新篇的行动指南。人民法院要坚决把崇高的伟大精神学习好、领会好、弘扬好,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它转化成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精神动力,在抓好贯彻落实中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存求索之心,以学习为先,提高政治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要养成勤学善思的习惯,把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学懂弄通做实,学以致用。坚持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深入研究、认真琢磨,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准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善抓机遇、推进司法改革的能力,转化为服务大局、提高公正司法的本领,转化为务求实效、践行为民办实事的能力。
存担当之心,以大局为重,忠于党的事业。坚持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在忠诚上下功夫,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坚持原则,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牢记习总书记“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要求,绷紧政治这根弦,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始终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社会稳定;着力破解执行难题,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推动审执工作向着公正高效的目标不断迈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强化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
存敬畏之心,以规矩为上,维护法律权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作为审判权的行使者,要始终坚守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追求,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认真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确保在法治轨道上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牢记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责使命,坚持正确审判理念,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的做法,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时刻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从而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存为民之心,以民需为本,落实司法旨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人民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将审判权这个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以“两问四答”为工作标尺,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放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上,放在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大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力度,用好、用活法律,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作为新时代的司法干警,我们要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坚定法治自信,牢记公正司法,在伟大建党精神的传承中砥砺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尽责于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系武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刘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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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智群 张明昭
审核|张志宁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