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发布通报!对4起核查不实举报予以澄清

8月20日,市纪委发布对4起核查不实举报予以澄清的通报,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

一、关于澄清反映禹城市辛店镇党委委员王兴周违规从招商产业园区项目中谋取利益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0年11月,群众实名举报王兴周利用职务便利强行推销混凝土并从中谋取利益问题。经查,辛店镇中创智谷产业园于2020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由该镇党委委员王兴周负责协助招商企业办理入园手续。该产业园内企业建设所需混凝土均由企业自行询价并指定商砼站供应,未发现王兴周利用职务之便强行推销混凝土并从中谋取利益的问题。经核查认定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实,禹城市纪委予以通报澄清。

二、关于澄清反映临邑县林子镇卫生院院长闫金凯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1年4月,群众匿名举报时任临邑县兴隆镇卫生院院长闫金凯(现为林子镇卫生院院长)2021年4月7日工作日中午召集单位人员饮酒问题。经查看现场监控视频并与兴隆镇卫生院多名职工谈话了解,4月7日中午,闫金凯在单位食堂吃工作餐,餐后回宿舍休息,下午正常上班,未发现闫金凯中午召集单位人员饮酒的情况。经核查认定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实,临邑县纪委予以通报澄清。

三、关于澄清反映宁津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王艳森巡察期间大摆喜宴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1年1月,群众匿名举报王艳森在巡察期间大摆喜宴问题。经查,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月19日,宁津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王艳森未操办喜宴。1月26日,王艳森按照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进行报备,并于2月7日为其女儿操办婚礼。婚礼当天王艳森在宁津宾馆设宴三桌,宴请其亲属共计28人,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王艳森在巡察期间大摆喜宴的问题。经核查认定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实,宁津县纪委予以通报澄清。

四、关于澄清反映陵城区临齐街道张此刚村党支部书记张英明违规办理低保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1年5月,群众匿名举报张英明违规办理低保问题。经查,在张英明任职期间,张此刚村共有两户低保户,一户为张某金,另一户为张某。2014年,张某金和张某提出低保申请,经张此刚村村委会、街道民政所和区民政局审核,两人申请低保符合政策,未发现张英明违规办理低保问题。经核查认定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实,陵城区临齐街道纪工委予以通报澄清。

通报指出,为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和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党组织、依靠党组织,大胆负责、积极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确保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安排部署落地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正名,激浊扬清,让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心无旁骛大胆工作,形成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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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高红岩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