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受礼金、私车公养……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推动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陵城区政协副主席、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武秀莲借操办丧事之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4月,武秀莲先后在其父亲、母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区政协、区检察院多名下属礼金共计22900元。武秀莲受到记过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禹城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丁国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7年10月至2021年3月,丁国在担任禹城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期间,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费用合计12011元。丁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武城县原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至2019年1月,王德星借中秋节、春节之机,违规收受辖区企业负责人赠送的礼金和酒水礼品,价值共计6400元;违规接受辖区企业安排的宴请。另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王德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夏津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刘可宝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加油卡和礼金问题。2018年中秋节和2019年春节期间,刘可宝先后违规收受辖区加油站企业负责人赠送的面值2000元加油卡和礼金1000元。刘可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纪律红线,树牢自律底线,把“节点”当“考点”,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快查快结,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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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德鹏 编辑|屈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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