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不得超标准索要高额报酬!德州出台文件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中各方行为

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和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抽取评审专家与项目需求不匹配、评审专家履职不尽责、劳务报酬支付不规范、评价不及时等问题,7月20日,德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的通知》(德财采〔2021〕12号),从规范评审专家抽取与使用、严格报酬支付制度、提升专家专业素质和做好评审专家考核评价4方面、多环节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的各方行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超标准索要高额报酬;不得要求报销额外费用;更不得以不当利益为要挟,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财政
编辑|李榕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