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迅速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集中检查各电动三轮、四轮车市场和经营业户,对违规销售电动三轮、四轮车行为进行再次梳理,并向经营业户发放《致电动三轮四轮车经销商的一封信》。同时,依照职能持续加强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领域的监管,对违反市政府《通告》要求从事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经营的,将联合有关部门从严从重查处。截至目前,共摸排销售单位727家,出动人员1800余人次,向销售商户及群众发放市政府《通告》《致电动三轮四轮车经销商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6000余份。
10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秀鹏带领市市场质量监管组成员以及德城区市场监管局,到德城区督导检查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清理整顿工作。高秀鹏一行现场发放了市政府《通告》《致电动三轮四轮车经销商的一封信》,与经营业户进行了耐心细致的交流,详细的宣传讲解了市委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业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争做文明守法经营业户。
德城区
德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商户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市政府通告,摸底排查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检查现场
陵城区
陵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市政府和市局文件要求,开展违规电动四轮四轮车清理整顿行动,向经营业户和群众发放市政府通告和至经销商的一封信宣传材料,摸排三轮四轮电动车销售业户。
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市场监管部工商监管办公室联合市场监管所在电动车市场、八里庄市场发放《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和《电动车三四轮车登记挂牌办证明白纸》共计90余份,下步将继续加大对辖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单位的检查。
运河经济开发区
运河开发区市场监管部严格落实《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联合派出所、城管队辖区内电动车销售单位开展检查工作。
禹城市
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电动三四轮销售者进行检查,并发放一封信。
乐陵市
10月1日,乐陵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活动。执法人员向经营业户和群众发放市政府通告和致经销商的一封信,并对经营业户在售电动三轮、四轮车品牌、进货渠道、库存数量等进行了登记。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就经营业户关心的相关整顿问题耐心的进行了讲解,争取业户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63人次,对辖区121家经营业户在售车辆登记造册。目前现场检查仍在进行中。
宁津县
宁津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要求对三四轮电动车经营户进行检查,发放告知书,张贴《通告》,截至目前,出动人数45人,检查经营户118家,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
检查现场
齐河县
齐河县市场监管局以走访和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电动三四轮经销商宣传我市关于电动三四轮电动车管理要求。对城区周边辖区的电动三四轮车经销商进行宣传及检查,将《致电动三四轮车经销商的一封信》分发给经销商。
临邑县
临邑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要求,立即组织各监管所开展清理整顿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目前共检查销售单位54家。
检查现场
平原县
平原县市场监管局9月30日召开动员会,第一时间对工作进行部署,发布了《致电动三四轮车经销商的一封信》。截至目前,共排查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4家、销售企业59家,发放宣传资料122份,要求生产、销售违规电动车的厂家及业户停产、停售。
武城县
10月1日,武城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了销售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清理整顿工作。行动中,执法人员全面摸排辖区内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经营业户,重点查处“十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向销售经营业户发放《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及《致电动三四轮车经销商的一封信》。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摸排销售经营业户58家,并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武城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成效。
夏津县
夏津县市场监管局自9月30日市局会议后,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自10月1日起对辖区电动三轮、四轮车摸排,截至目前,共检查52家销售业户,出动人员90人次,收集销售三四轮信息179条。在排查过程中,向销售商户及群众发放市政府通告,《致电动车经销业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800余份。
庆云县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销售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行为,庆云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经营主体开展排查。排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各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及其销售的电动三轮车是否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和是否索证索票等情况,同时还向各经营主体宣传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政策。下一步,庆云县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的销售管理,加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对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榕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