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道德模范、德城区法院法官杨阳:用真诚化纠纷消隔阂

“这件案子虽然是刑事案件,但附带民事赔偿,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这也是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0月19日,在德城区法院一处调解室里,刑事审判庭法官杨阳正和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的被告家属面谈。

高个头、一袭长发,语速快却不失清晰,浑身透着一股干练劲儿,这是杨阳给人的第一印象。今年36岁的她,已经在法院工作了13个年头,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技巧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总能在群众急需帮助时挺身而出,先后荣获全市法院十佳青年法官、办案能手等称号。近日,杨阳又获评了第八届全市“助人为乐”道德模范。

一名刑事法官,如何成为“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杨阳笑着给出答案:“用真诚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杜绝就案办案、一判了之,消弭当事人心中的隔阂,这就是法官特有的‘助人为乐’方式。”

前不久,杨阳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宋某醉酒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坏,4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受害人担心宋某不赔偿损失,便将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经验丰富的杨阳敏锐察觉到,虽然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如果仅按危险驾驶罪将宋某一判了之,后续赔偿执行将成为“老大难”。杨阳将多方当事人叫到一起,阐明各方立场和相应法律责任,引导宋某家人积极赔偿当事人损失。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多次沟通,制订了四五种赔偿方案,仅询问笔录就做了20多份,打的电话更是多得数不清。当事人从一开始的不信任、不理解,到后来的积极配合,在杨阳的不懈努力下,多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宋某家属当场给付赔偿,宋某本人也获得当事人谅解。

繁忙工作之余,杨阳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助人为乐 奉献为美”宗旨。在杨阳的手机上,保存着一张和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镇女孩小红的合影,照片上的小红笑得灿烂。小红是杨阳参加市妇联“爱心妈妈”活动的一对一帮扶对象,至今两人结识已有2年多。

小红今年读小学三年级,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妈妈也在生下弟弟之后离家出走。小红和弟弟跟着姥姥姥爷生活。班主任了解情况后,为小红报名参加了“爱心妈妈”活动,并与杨阳结成帮扶对子。杨阳经常上门探望小红,为她买衣服、书籍,还给小红的弟弟送去玩具,帮助协调家中事务,为一家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女孩的姥姥逢人就说:“我们遇到了好人,孩子的未来有希望了……”

“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曾说过‘官司一生一次,影响一生一世’,我愿用倾听走进当事人的心,用真诚为他们排忧解难,让当事人一生可能就打一次的官司依照法律得到解决,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杨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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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董建新 编辑 | 尹晓燕

审核 | 王秀青 终审 | 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