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谈法治 |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石青: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推治理现代化

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推治理现代化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石青

今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自觉探寻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德州检察机关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理论学习,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7场,进一步筑牢全市检察干警的思想根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就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24次。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检察履职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危化品领域公益诉讼等一系列为民实事,我市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入选全省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市委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充分履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成立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平台,我市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入选最高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德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九条意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将司法办案对企业影响降到最低。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宁津县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做优公益诉讼,严格落实市委要求,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专整治,建立危化品领域“行政执法+专家咨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组成联合调查组13个,开展联合检查50余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700余项。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制定《关于实施“五必访”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意见》,平原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包装公司及魏某安全生产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成功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强化执行领域检察监督,办理“减假暂”重点案件2200余件,提出纠正“减假暂”执行违法110人。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5件,批捕涉黑恶案件2件2人,起诉9件47人,追捕追诉9人。3个集体、5名干警获评全国、全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以打造德才兼备的德州检察队伍为目标,巩固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定期召开检委会通报案件指标完成情况,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实现以评查促提升的良性格局。坚持素能强检,研究制定《德州市检察机关人才培育三年规划(试行)》,积极采取专家授课、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练兵、检律同堂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13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5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为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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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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