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
为帮助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就业的大学生缓解就业和自主创业过程当中遇到的资金压力,更好帮助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德州市人社局秉持 “我为大学生办实事 人社惠民好政策”的理念,从9月30日开始在全市启动了优化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流程服务的专项工作。
符合申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提交申请材料,所属学校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初审,市人社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复审工作,进一步简化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程序,实现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全程网办和“不见面审核”。
截止11月中旬,共受理审核市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2521人,其中,审核通过2041人,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资金140.9万元。市人社局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经过公示环节后,由省厅直接拨付至各高校,各高校在11月底之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分为七大类: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求职创业补贴能够帮助大学生在就业和自主创业过程当中缓解资金压力,对应届毕业生可谓是“及时雨”“雪中炭”,对于支持大学生就业、鼓励大学生创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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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编辑|李根 通讯员|王兴 史乃平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