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德城区疾控中心接德州市疾控中心转发外省协查通报,韩某某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该密切接触者在我区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2月21日
11:20左右自驾车从徐州出发,到德州出差;
16:20左右在平原服务区停车上洗手间;
17:00在京台高速德州口,由同行人员手机支付后下高速;
18:26左右到达德州市德城区新华路白玉兰酒店,由其同事到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18:31-21:30到新华路“公牛烧烤店”就餐;
21:34到达新华路白玉兰酒店入住,入住后未再外出。
截至22日17:40,排查出的接触人员均已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环境和人员核酸结果均为阴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德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李榕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