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德州“三区”拟将调整出租车运价标准:由1.4元/公里调整为1.5元/公里

为促进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理顺出租车运价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拟定了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出租车运价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2月3日前反馈至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

通信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368号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4-2693615

邮    箱:fgwjgglk@dz.shandong.cn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

关于调整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出租车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各出租车管理公司:

为促进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理顺出租车运价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对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出租车价格调整如下:

一、出租车运价标准

(一)起步价标准不变,即7元/3公里。

(二)车公里运价标准由1.40元/公里调整为1.50元/公里。

(三)回空费按阶梯计费的方式收费,标准如下:

6公里(含)至50公里(不含)部分加收50%车公里运价;50公里(含)以上部分加收75%车公里运价。

(四)等时计费: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者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行驶速度低于每小时20公里时,每满5分钟加收1.5元。

(五)夜间计费:4月至9月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10月至3月夜间21时至次日6时,加收15%(车公里运价)夜间费。

计程计费按每满100米计量一次计程收费,计费按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计价器调整和宣传工作,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在车辆的规定位置张贴出租车运价标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执行,出租车未调整计价器前,仍按原运价标准执行。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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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 编辑|苗欣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