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德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德教组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以及资金监管、办学许可、疫情防控、行为规范、办学标准等相关要求,结合规范治理的专项检查等情况,确定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及自行停办已注销的机构名单,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电话:0534-218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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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经开在线 编辑|路龙帅
审核|李榕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