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风险 把好安全关 | 德州市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行动

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应急部《关于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 检查执法工作的函》(应急危化二〔2021〕8号)和省应急厅印发的《山东省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德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德州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

检查重点内容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超范围经营和超标违禁、“假大空”产品)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流向信息化管理、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情况等。

检查方式和具体安排

采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全面自查、应急管理部门按比例抽查式开展。上一级抽查时同时检查下一级检查执法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可采取交叉互查、委托专家检查等形式进行。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自查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 度。2021年12月22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隐患整改清单, 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强化企业库存日常监控,以销进货,库存达到饱和时,批发企业停止进货。

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开展全面覆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的安全检查,监督从业企业(单位)落实自查及“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在落实属地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在2022年1月10前对批发企业、1 月底前对零售店 (点)至少开展一轮满足以下覆盖率要求的安全检查。

市应急局:检查全市全部批发企业;抽查零售店(点)数量不少于全市的总数20%。

县(市、区)应急局:检查辖区内全部零售店(点)。

省应急厅将抽查不少于全省批发企业总数10%的企业,抽查不少于50家零售店(点)。

隐患整改和监管执法

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强化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督办和安全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实行清单式管理,督办落实闭环整改。一般性隐患问题,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构成重大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加强线上抽查执法,依法严格落实对线上线下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旺季各类安全检查的 执法工作,原则上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对2022 年春节期间查处问题的整改和处罚,在2022年2月底前落实到位。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 | 孙寿烨
编辑、审核 | 张志宁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