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0日,乐陵市疾控中心接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我市董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该密切接触者现居我市,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和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均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初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董某某在乐陵市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2022年1月28日9时56分董某某与丈夫开车去澳林新天地购物中心,从西门进入购物中心,10时8分进入三楼,期间在ME女装区、红豆男装区购买衣服,12时14分两人从西门离开澳林新天地购物中心,全程佩戴口罩。
12时33分从银座商城北门进入商城,在一楼鸿翔眼镜柜台购买眼镜,13时8分从银座商城北门离开,全程佩戴口罩。
13时30分左右在朱集镇桥头附近包子铺买包子,然后到朱集镇卫生院对面采集核酸,15时左右返回家中。
1月29日、1月30日自述未出门。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乐陵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31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乐陵疾控 编辑|高红岩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