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医保局:惠民生 增福祉 医疗保险待遇逐步增加

□记者马松松报道

德州新闻网讯 区医保局紧紧围绕“提升医保服务、强化基金监管、完善待遇保障”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医保各项工作开展,全区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近年来,我区聚焦惠民生,增福祉,医疗保险待遇逐步增加。调整异地就医政策,取消了异地就医转诊证明,降低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就医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实行承诺备案制。调整职工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450元、550元分别调整为200元、500元。提高居民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住院报销比例,从30%提高至与自然疾病住院报销比例相同。调整基本医保第二次、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置起付线。

建立职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将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起付标准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居民“两病”患者得保障,建立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0%;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以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500元和400元提高至600元。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覆盖范围,病种保障范围分别由原来的参保职工34种、参保居民27种统一增加至70种。

新增74种药品进入医保目录,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待遇水平明显提升,患者本区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职工达到75%。

同时,我区还聚焦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对26类49项医保服务事项进行再精减、再压缩。共精简各类材料43项,基本医保参保登记、转外就医等24项业务实现即时办结。大力推进两个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38家医保服务站,实现了医保经办业务家门口就近办理。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市域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付”“码上付”全覆盖。全区已有34万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70%。大力推进医保卡全省“一卡通行”,将全区签订职工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纳入了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支付系统,全区7家职工定点医疗机构、54家职工医保定点药店和2家职工医保定点门诊已全部开通医保卡全省“一卡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