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名单的公示,共有20个单位拟被认定为全环境育人实验区、100所学校拟被认定为全环境育人规范校。德州1个单位7所学校上榜!
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拟认定名单(德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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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环境育人实验区
德州市德城区
实验任务方向:家校社共育实践探索
全环境育人规范校
德城区 德州市实验小学
乐陵市 乐陵市实验小学
平原县 平原县文昌小学
德城区 德州市第九中学
庆云县 庆云县渤海中学
禹城市 禹城市永锋双语实验学校
夏津县 夏津县雷集镇中学
关于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名单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69号)要求,经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省级审核,拟认定淄博市等20个单位为全环境育人实验区、济南市辅仁学校等100所学校为全环境育人规范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7日至2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话:0531-51793765、51793764;邮箱:jjc@shandong.cn。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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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日报融媒体出品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编辑 | 夏玉艳
审核 | 李根 终审 | 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