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施治靶向发力 | 纠建并举深化作风建设

顶风违纪问题大大减少,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举措越来越多……五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施治、靶向发力,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顽疾,纠建并举深化作风建设,着力营造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严法纪 强震慑

保持问题惩治高压态势

“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策法规股股长刘莎莎等人违规收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问题;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广举违规收受礼品问题……”不久前,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再次释放了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

“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高发,一旦守不好,‘节点’就可能成为‘劫点’。”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看来,越是重要节点,越要强化监督执纪,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近年来,每逢节日必“肃纪”、驰而不息纠“四风”早已成为常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印发廉洁过节通知,加强教育提醒,节日期间两级联动,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对重点问题线索跟踪督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使正风严纪的震慑直击人心。

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从违规吃喝、迎来送往等突出问题抓起,加强对干部公款吃喝、机关食堂浪费等问题的督导检查,采取督查直办、交叉互查、大数据排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深挖细查隐性变异、违规吃喝等问题。

据统计,2017年至2021年,全市累计查处“四风”问题5391起,处理8389人,党纪政务处分4938人,累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73次,共2341起3185人,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以案释纪,彰显禁令生威的力度。市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四风”突出问题的同时,将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如:筛选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查处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66个、问责典型案例18个,分类梳理汇编成册,作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的参考。“书中的案例都很有教育意义,时刻警示自己引以为戒,保持清醒头脑,敬畏党纪国法,不破底线、不越红线。”平原县商务局干部张艳芬说。

抓重点 解难题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20年3月,乐陵市在开展物业管理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时,发现城区英伦湾小区等物业存在违规向业主收取车牌登记费、门禁卡费的问题。

乐陵市纪委监委随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并将该线索转交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跟踪监督。“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小区物业向业主收取的460辆车的车牌登记费,全部退还。”乐陵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夏炎谈及这一问题时说。

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与当时德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的物业管理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分不开。活动期间,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针对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日常监管不力、进小区执法检查不严格及频次不高、流于形式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同是在2020年,市纪委监委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基层问责泛化、增设临时机构并加挂牌子过多过滥、部门责任“甩锅”等三类基层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经过治理,建议不再保留的临时机构及牌子18个,建议提高服务质量、避免流于形式的临时机构及牌子13个,建议规范牌子名称、形式或设置位置的8个,建议不再签订的“责任书”、“任务状”7项,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

类似的工作举措还有很多。印发《德州市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项规定》,明确作风建设正负清单,推动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重点,聚焦物业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建立纠治市县部门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直通车”联系点,“以下看上”倒查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责任……

“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了一批制度体系,总结形成了一批创新做法,让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说。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540起,处理558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93人。

扬正气 树新风

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

“之前你们来调查我,感觉特别委屈,现在组织及时澄清了,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我可以安心干事了。”平原县前曹镇前谢家洼村党支部书记刘洪升接到镇纪委书记胡永送来的澄清正名通报,如释重负地说。

2021年3月,平原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称刘洪升无故不给举报人出具残疾证明、不为其办理低保,却为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二婶办理了低保。经平原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属于诬告后,公开为其进行了澄清正名。

这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一个缩影。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深入开展“及时澄清问题、支持干部干事创业”活动,公开为干部正名。据统计,仅2021年,就为174名干部进行了公开澄清正名。

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担当作为,鼓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大胆实施容错纠错,2021年10月,市纪委监委出台《德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履行职责类问题线索适用容错纠错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适用容错的情形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从线索处置开始即研判是否适用容错,将容错理念贯通履行职责类问题线索查办全流程,推动形成“处置+容错”的同步思维模式,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容错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办法》出台后,在全市初步形成了“积极容错纠错,强化澄清正名,跟进关怀帮扶”的多维度激励举措,也使“整治”与“激励”工作形成“失责、问责、担责”的完整链条,通过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着力营造出担当作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持续推动了全市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市共实施容错纠错159起224人。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王志强  通讯员|张华锐  编辑|秦超
审核|冯光华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