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消费环境建设,德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放心消费在德州”创建工作。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经营者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工作的通知》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在经营者自愿参与、消费者评价体验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市县逐级申报、审核,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授予31家企业“2021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
2021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名单
1、山东德聚才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2、山东旺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宁津三岭实木家具有限公司
4、山东恒飞家电有限公司
5、格瑞果汁(山东)有限公司
6、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临邑分公司
7、山东省坤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8、山东晏都酒业有限公司
9、齐河县德硕家具有限公司
10、山东德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原广场分公司
11、青岛啤酒(德州)有限公司
12、德州通德酿造有限公司
13、平原县华达实业有限公司
14、武城德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百广场分公司
15、玲珑集团德州科贸有限公司玲珑宾馆
16、银座集团德州商城有限公司乐陵分公司
17、山东德百集团超市有限公司乐陵分公司
18、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禹城市宾馆有限公司
20、山东福田药业有限公司
21、山东洛北春集团有限公司
22、山东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3、山东泉暖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4、山东中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贵都大酒店
25、德州市恒玉黑马商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26、德州名羊四海餐饮有限公司
27、山东中合农产品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28、临邑县新源家具有限公司
29、夏津县馀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30、夏津县益和成食品有限公司
31、山东燕儿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如发现上述单位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形,可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对经核查属实的撤销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资格并实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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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场监管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