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3部门单位联合发布倡议书:消除性别歧视,实现公平就业

广大用人单位、应聘人员:

近年来,女性社会地位明显提高,女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但同时,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受损案件还时有发生,特别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个别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招用工时,不同程度上存在性别歧视问题。为消除性别歧视,实现公平就业,市妇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用人单位要树立性别平等意识,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不仅是促进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男女平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除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规定限制女性结婚、生育等相关内容,确保女性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劳动权益。

广大女性应聘人员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了解维权途径。为保障女性合法权益,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我国先后出台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女性劳动权益进行保护,保障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就业权利和劳动权益,广大妇女应聘、工作期间,受到性别歧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7908061(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687774(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等电话进行举报和投诉。

实现女性平等就业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体现。让我们行动起来,消除性别歧视,实现公平就业,为促进男女平等、建设幸福德州贡献力量!

德州市妇女联合会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总工会

2022年2月17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女性之声 编辑|苗欣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