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武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学校代表、律师代表、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参加听证会,并邀请人员监督员进行听证评议。
马某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21年7月份,因一时冲动,寻衅滋事,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后果。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听证的目的和事项,充分阐述了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马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为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承办人依法拟对其作不起诉决定。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与马某某的态度后,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发现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法治教育开展等方面存在问题,依法向学校制发检察建议书,并公开送达。为督促学校精准履职,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公开送达的方式,与被建议单位面对面沟通,督促整改,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为民办事的决心。
此次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检察机关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使案件公开公正处理,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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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建新 通讯员|林荣
审核|王贺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