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公告
各餐饮服务提供者(含酒店):
疫情防控形势紧迫。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严禁举办聚集性活动
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含酒店)暂停举办婚宴、会议培训、聚餐聚会等聚集性聚餐活动。禁止为讲座、培训、会议营销等聚集性营销活动提供场所。
二、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在入口醒目处设置“疫情防控台”,配备测温、消毒等设施设备,对进店顾客,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和“健康码”、行程卡联查等措施,同时餐饮服务场所落实通风、消毒等举措。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各餐饮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全体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台账,落实每日晨检制度,摸排员工外出及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情况,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方可上岗工作,全体员工新冠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四、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冷链单位(含国产)的疫情防控政策,严格禁止冷链食品“体外循环”,对于违反“八不行为”“体外循环”等疫情防控要求的违法行为,将进行严查重罚。各冷链经营使用单位工作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消毒,减少无防护状态下人员接触。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包装物的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卫生。保持工作服清洁,并定期消毒。
五、依法严查重处
疫情形式严峻,请大家时刻保持战时状态,市场监管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停业整顿、公开曝光,对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服务举报电话如下:
城区市场监管所:0534—7263315
市中市场监管所:0534—7367307
高新区市场监管所:0534—7367308
东城市场监管所:0534—8211835
十里望市场监管所:0534—7367160
房寺市场监管所:0534—7367029
禹兴市场监管所:0534—7358315
辛店市场监管所:0534—7228090
梁家市场监管所:0534—7367319
伦镇市场监管所:0534—7367190
辛寨市场监管所:0534—7367328
安仁市场监管所:0534—7288501
莒镇市场监管所:0534—7288501
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