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城各单位、街区、广大市民、商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平原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于3月13日起,对城区及开发区主次道路、公园广场、游园节点等喷洒消毒剂,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喷洒范围
喷洒范围为城区及开发区内的所有主次道路、公园广场、游园节点、公厕及垃圾转运站。自3月13日起每天喷洒,停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喷洒作业期间,请过往行人及车辆注意避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因消毒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13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平原城市管理 编辑|高红岩
审核|张晓航 编辑|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