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食品生产单位:
当前,全国多地出现本土病情,平原县也已发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遭遇战”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工作要求,持续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现将食品生产单位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食品生产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各食品生产单位应坚决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安排,配合监管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并做好信息报告、企业内部人员排查及相关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
二、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落实从业人员每日岗前晨检,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并做好记录。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应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接种,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上岗操作,并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严格规范生产及环境卫生管理
生产经营期间要保持场所整洁卫生,加强通风换气,对原辅料库、生产场所、人员通道、更衣室、物流车辆等进行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登记。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四、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不得有以下八不行为:不注册使用“山东冷链;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实行“三专管理”;不亮码销售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进企人员管理
对每位进企人员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码和行程卡,符合要求方允许进企。现场如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及近14天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平返平人员,要禁止入内并同步报告村(社区)和监管部门。
六、强化应急处置
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遇有密切接触者或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立即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疫点消杀、流调、密切接触者隔离、生产场所终末消毒、封闭等相关应急措施。
七、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食品生产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食品生产单位,依法依规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
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3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平原欣闻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