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最新发布:退烧、止咳等药品暂停销售期间可到医疗机构购买

3月18日下午5:30,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退烧、止咳等“四类药品”暂停销售期间
公众有需要可到当地医疗机构购买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就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期间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暂停销售进行了明确,期间公众有需要“四类药品”的,建议到当地医疗机构购买。

省药监局副局长林炳勇说,目前,全省共有药店4.5万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691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药店在保障公众用药和口罩等疫情防护产品的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发挥监测“哨点”作用。

林炳勇介绍,在落实药店主体责任方面,一是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确保购药人信息可追溯。二是药店对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三是药店要组织工作人员按规定频次在作业期间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四是药店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加强网络销售“四类药品”管理。五是药店要严格落实常规防控措施,对进店顾客要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要求其佩戴口罩;每天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六是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要严格门店管理,强化人员教育培训和疫情防控检查。

在落实监管部门责任方面,一是实施药店网格化监管,明确每家药店监管单位和监管人员,确保“全覆盖、无盲区”。二是将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融入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药店落实主体责任。三是采取联合约谈、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管理。四是实行“四类药品”销售“一事双查”,既查实体店,又查网络端。五是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比对相关数据,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六是开展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系统已派出检查人员6.12万人次,检查药店8.85万家次,对不落实防疫规定、未发挥“哨点”作用的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

林炳勇说,为落实好“四早”措施,近日,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印发文件,就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期间“四类药品”暂停销售进行了明确,一是对疫情在城区发生的,城区药店“四类药品”销售服务一律暂停;二是对疫情在农村地区发生的,疫情所在县(市、区)药店“四类药品”销售服务一律暂停;三是各市、县(市、区)结合当地管控区、防范区划分范围,经疫情分析研判,可适当调整暂停服务的范围或恢复药品销售服务。期间,公众有需要“四类药品”的,建议到当地医疗机构购买。

山东养老机构暂停外来人员入院
工作人员和老年人在机构内封闭居住

记者从会上获悉,全省养老机构暂停外来人员入院的服务行为或活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在机构内封闭居住。

养老机构是老年人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人员密集型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志毅说,疫情发生以来,山东各级民政部门把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措施、上下联动,保持了养老机构零感染、零疫情。

一是实行严格封闭管理。专门下发通知并召开会议部署,全省养老机构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严格落实组织领导、出入管理、心理慰藉、老年人防护、内部管控、疫情防控六大方面32条具体措施。在出入管理方面,暂停外来人员入院的服务行为或活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在机构内封闭居住。在物资交接方面,坚持“人”“物”同防,在养老机构门外设立物资交接区,机构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规范开展物资消毒和接收工作。在老年人防护方面,早晚测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暂停室内集体活动和集体用餐。

二是加强重点机构管理。积极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对养老机构内设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同步落实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各项疫情防控指南,对医护人员同步实行封闭管理。对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严格院感控制,严格分区管理,实行物理隔断,避免交叉感染。

三是加强监测保障。加强核酸检测,按照省指挥部安排,组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了加密核酸检测,并按照新的核酸检测方案要求对检测频次进行了调整,由14天缩短至7天。加强关爱服务,对封闭在院的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积极做好心理慰藉,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亲情化沟通服务。

老年人如慢性病已通过药物有效控制
健康指标稳定,可放心接种新冠疫苗

记者从会上获悉,老年人如慢性病已通过药物有效控制,健康指标稳定,可以接种疫苗,请广大老年人放心接种。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牟善勇说,对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我省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台账,加强体温检测,密切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对患有常见慢性基础疾病、一般性疾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

同时,对出现非突发性疾病的老年人,可采取院内医疗机构就诊、远程就诊等方式治疗,暂不外出就医;对急需送医的,由家属或机构工作人员在落实有效防护情况下,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陪同送医,或拨打120及时就医,返回机构前按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入住,避免外出就医交叉感染。对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老年人,立即执行隔离观察、闭环转运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有一个问题,咱们老年人都比较关心,作为患有慢性病的病人是否可以接种新冠疫苗,根据专家意见,如果慢性病已经通过药物有效控制,健康指标稳定,是可以接种疫苗的,这个请广大老年人放心接种,当然,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牟善勇说。

疾控专家:接种加强针后
重症发生率降低至0.1%
无一例发展至危重症

记者从会上获悉,国内疫情数据也显示,接种加强针后的病例中,重症发生率降低至0.1%,无一例发展至危重症。

省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管理所副所长许青说,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我省于近期开始实施新冠病毒疫苗序贯加强免疫。使用与基础免疫不同技术路线的新冠病毒疫苗进行加强针接种,称为序贯加强;使用与基础免疫相同技术路线的新冠病毒疫苗进行加强针接种,称为同源加强。

许青介绍,按照国家要求,目前使用国药中生北京所、国药中生武汉所和科兴中维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完成2剂次基础免疫接种满6个月,且未进行加强免疫的18岁以上人群(含60岁以上人群),可以自主选择同源加强或者序贯加强;已经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的人群,现阶段无需重复加强。目前新冠病毒疫苗序贯加强和同源加强均实行免费接种。

“临床试验研究显示,新冠病毒疫苗同源加强和序贯加强都可以有效提高受种者中和抗体水平,抗体谱也更广。前期新闻发布会也提到,国内疫情数据也显示,接种加强针后的病例中,重症发生率降低至0.1%,无一例发展至危重症。同时,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安全性良好,大家可以放心接种。”许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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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疾控 编辑|张晓航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