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齐河放心消费这扇窗里望去,满眼都是“走心”的风景线——
从无理由退货柜台、门店到放心商超,从一家家主动“晒放心”的示范店到一个个建有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农贸市场、特色小镇、城市综合体,“放心消费”在齐河正由点到片再到面;
从一清二楚的“明码标价”到自主选择的“明白消费”,从“小纠纷”不出门店到“小争议”线上解决,“放心消费”在齐河正沁入城市肌理……
齐河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将“事后干预”转变为“事前预防”,创新工作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工作,逐步建立起“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大维权格局。截至目前,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参与市场主体达到17616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51户,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708家,退货数量2328件,退货金额60.29万元。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进商超检查
搭建平台
打造“放心消费”品牌
“我昨天在你们这给家里老人买的衣服,老人不喜欢这颜色,能换吗?”“可以的,我们这里实行一个月无理由退换,八分钟无障碍办结。所购商品除特例商品外,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凭购物凭证一个月内包退、包换。”3月10日,在齐河银座商城一楼消费维权服务站,该商城运营科科长、消费维权服务站站长宋秀芝热情回应着消费者的询问。
齐河银座商城入驻商家120余家,商品以中档为主低档为辅,是百货+超市的复合经营业态。作为我县群众的消费热点,我县把齐河银座商城作为消费维权示范点之一进行重点打造,让市场主体亮职责、亮承诺、亮诚信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此,齐河银座商城在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还在各楼层醒目处张贴了超市二维码,顾客出现消费争议,可随时扫码解决,实现解决问题不出卖场。
“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消费旺了,经济才会是一池活水。我县不仅要抓紧落实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让群众有能力消费,还要有针对性地解除群众后顾之忧,让群众敢于消费、放心消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有良表示。
为拓宽消费维权渠道,我县积极打造消费维权服务站,在规模较大的消费热点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纠纷解决不出店,消费维权最便捷”。目前,在全县商超、农贸市场、特色小镇、景区和城市综合体规范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32处,初步建立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
上述工作只是我县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工作的冰山一角。县市场监管局压实责任,实现局所上下同向聚合、同频共振、精准发力。研究制定了《关于强力推进“放心消费在齐河”创建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成立了工作专班和督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整体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开展初期,制定了《创建工作目标安排表》《创建进度表》,细化量化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目标。充分发挥经营业户主观能动性,不断扩大行业参与范围,对各类创建业户集中开展指导培训。
为打造示范街区,我县将“中国驿·泉城中华饮食文化小镇”内餐饮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放心消费创建范围,统一制度标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杜绝“三无”产品,确保游客“放心购物,明白消费”;创新建立了“游客无错”“先行赔付”工作机制。“中国驿·泉城中华饮食文化小镇”被授予德州市首家市级放心消费餐饮示范街区。
“挂上‘放心消费’的牌子,看似对生产经营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但创建成功后消费者的认可和更多客流量无疑是最好的回报。”宋秀芝如是说。
齐河银座商城消费维权服务站为消费者服务
把握焦点
当好维权的引路人
“消费看上去非常简单,就是掏钱买东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除了这些之外,人们在消费的时候彼此交换的还有信任和尊重,大家渴望的是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随着消费领域不断出现很多新的业态、新的渠道,消费者权益保护也不断迎来新的热点与考验。”陈有良坦言。
消费领域的矛盾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度的敏感性,时刻警惕消费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对一些容易引发群访群诉的苗头早研判、早介入、早处理,把矛盾解决在源头,把纠纷化解在萌芽,切实防范群体性事件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化解消费矛盾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畅通上下互动的渠道,建立维权专题会议制度。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与建议,围绕舆论关注的热点,及时发声,主动协调,靠前指挥,积极应对;强化业务指导,提升基层维权能力。主动走访基层分局和涉诉企业,及时跟进各类投诉举报,第一时间指导基层化解各类疑难消费矛盾,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推行市场监管领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引导消费者通过12315热线、“掌上消协”微信公众号和网络平台等在线渠道,反映有关市场主体的消费投诉和咨询。
目前,我县纳入国家局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市场主体1824家(网店),系统自2021年7月运转以来,共监测5条涉嫌违法线索,经核查,都不是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工作中始终秉持“群众反映问题无小事”理念,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认真做好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帮助消费者解决遇到的烦心事、揪心事,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成功为消费者王女士退还美容美体预付款4000元,为消费者李先生退回购买学习机款2700元。今年以来为消费者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6万余元。
监管结合
变各部门“配合”为“联合”
“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及原辅料从哪儿采购的?”……这是前不久,齐河开展的“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该行动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他们组成多个执法组,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外周边食品经营者等进行排查。“监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杨孟新表示,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就要十指发力,共同出拳。
他们已完成全县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共检查学校食堂104家,集中供餐单位2家,所发现的风险隐患已责令其整改。
联合执法在我县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县坚持日常监管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把工作做在前面,变部门“配合”为“联合”。我县曾抽调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以及街道工作人员成立3支联合执法队,分别由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选派1名副科级干部担任主要负责人,每支联合执法队采取混合编队的形式由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卫健和街道各3名工作人员组成。“我们通过发挥联合执法队各部门成员职能,将各检查事项‘多件事’合并为‘一件事’,避免了几个部门频繁上门检查一家单位的困扰,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如是说。每支联合执法队分包3至4个片区,实现全县城区内11个网格片区(镇村片区、生态城片区除外)的全覆盖。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钟伟 通讯员|耿桂芳 肖伟 编辑|李晓楠
审核|钟伟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