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丨德州城区主要路段施工现场要最大限度缩短工期减少扰民

3月21日,《德州市工程施工作业现场管理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德州市工程施工作业现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背景、实施意义、具体措施等相关内容并进行了解读。

《规定》规范了文明施工条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并按要求注明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等六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实体围档,满足临近居住区、主要道路和公园景区的施工现场,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的施工围档高度不低于2米的要求。施工现场位于城区主要路段或毗邻居民区的,应实行全饱和施工模式,最大限度缩短工期,减少扰民。确因施工需要,对道路实施全部或部分封闭的,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通道;在城市道路开挖管线沟槽、沟坑,应尽量安排在夜间施工。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档和其他临时设施,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对原设施有损坏的,特别是路面膨胀螺栓、角铁、钢筋等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的,必须清理干净、平整场地、恢复原貌,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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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天力 编辑|张晓航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