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中党委原副书记段奕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德州市委批准,德州市纪委监委对德州一中党委原副书记段奕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段奕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利用分管学校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在分管的校办企业设立“小金库”,假公济私报销个人费用;授意并伙同他人,侵吞“小金库”资金,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段奕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德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段奕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德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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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风德州 编辑|张晓航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