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集采价格最低7.9元/人份

在25日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仇冰玉介绍,为减轻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负担,保障检测试剂供给,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3月16日,山东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工作。11家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申报参加,5家生产企业中选,中选价格由市场平均价格30多元降至9元以下,最低价7.9元/人份,最高价9元/人份,平均降幅74.7%,取得了预期集采效果。

仇冰玉说,经过摸底,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当时已达到12家,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但市场零售价格较高。省医保局按照保质量、降价格、稳供应的要求,对采购规则进行了科学设计。比如设定最高报价上限引导企业合理降价,采取多家企业中选防止恶性竞争,医疗机构及时回款减轻企业负担等等。采购周期内,如果中选企业在其他省份集中采购产生新的更低中选价格,山东省医保局将及时联动,保持我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最低价水平

为了尽快产生中选结果,服务于疫情防控需要,山东省医保局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程序开展抗原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并力求在简化程序之下做好各环节服务工作。省医保局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人员逐一联系每一家生产企业,详细介绍本次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政策要求,一对一服务,帮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申报,最大限度压缩各个环节流程时间,正常情况下需要1个月时间完成的工作,这次集采在不到2天的时间内就完成了。

3月16日,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开标产生中选结果,11家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申报参加,5家生产企业中选,中选价格由市场平均价格30多元降至9元以下,最低价7.9元/人份,最高价9元/人份,平均降幅74.7%,取得了预期集采效果。目前集中采购降价的抗原检测试剂已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挂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抗原检测所需检测试剂,须按规定通过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海报新闻 编辑|李根
审核|李根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