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发布公告:入平返平人员须提前3天报备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入平返平人员随访检测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我县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强化入平返平人员报备管理。所有省外入平返平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单位进行报备,入平返平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返平人员经批准后方可返回,并且必须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自主申报。  

二、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平返平,对从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第1、4、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来平,确需来平的,提前3天向目的地乡镇(街)报备,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各村庄(社区)、物业、单位每天及时将入平返平人员信息报送至属地政府备案。有特殊情况,各乡镇(街)要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电话:4211832)。  

五、相关要求。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入平返平疫情管控有关规定,相互转告,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如发现未按要求报备人员,请及时向属地乡镇(街道)举报。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平原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平原时讯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