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召开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推进会

3月29日上午,平原县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会议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县委书记王玉东对开展好创建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县委常委、副县长于春君出席会议。

王玉东指出,2022年,我县作为市委市政府推荐的2个县级城市之一,被列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第三批)名单,这是市委市政府、省级信用工作主管部门对我县信用工作的充分肯定。近几年来,县发展改革局、县人民银行作为我县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全县近50个部门和乡镇(办事处)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在重大失信事件治理、信用信息归集、金融信贷指标、信用核查及“信易批”服务等方面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推动我县信用工作实绩持续领跑全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借助创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第三批)”的有利契机,走出一条以社会信用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平原之路,在全县形成“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幸福新平原贡献力量,打造“信用平原金字招牌”。

于春君强调,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是重要机遇,必须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迅速形成成果,抢得先机。一是要认清发展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典型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聚焦短板弱项,凝聚工作合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提升。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抓实责任落实,打赢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工作攻坚战。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吉兵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平原县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第三批)工作实施方案》,人民银行平原县支行行长吕洪昌宣读了2021年度“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之星”“诚信使者”获奖名单并对获奖代表颁发荣誉证书。

会议同时举办创建指标专题培训会,市发改委信用管理科科长李佳林对创建指标进行辅导,重点辅导三个方面:一是重点突破金融信贷指标。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市场主体黑名单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情况、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应用情况、政务大厅信用查询情况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情况的指标。三是持续推进“双公示”信息数据归集、信用承诺归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经验做法和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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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原发改 编辑|石秀秀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