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下午,宁津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防控系统推送信息,宁津县张某某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和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均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接及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做好宁津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张某某在宁津县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26日19点30分到宁津县福宁小区家中,20时30分下楼到小区门口与同学见面,30分钟后回家;
3月27日18时下楼,19时左右在名门小区北门对面望乡大排档吃饭,22时41分离开;
3月29日21时4分在祥和家园南门祥和便宜城买烟,2分钟后离开;
3月31日15时29分在祥和便宜城买烟;15时40分在正阳路移动大厅抽奖,15时41分离开;15时45分在正阳路北首路西东张县骑士车行,2分钟后离开;15时55分在津泉路康平府对面老闫五金店,16时4分在中心大街绿洲庄园东侧晨虹油漆店,16时6分在晨虹油漆店东侧的东升五金店,5分钟后离开;16时27分在祥和便宜城买烟,2分钟后离开。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咨询电话:0534-5224120
宁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智慧宁津 编辑|苗欣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