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出台方案 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日前,我市出台《2022年德州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予以重点保障。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方案》中明确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农户可通过德州市社会大救助平台(或“德救助”微信小程序)提出申请,村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按照“农村申报、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在救助平台上进行评议、审核、审定工作,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对于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完成申请工作。改造标准为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

《方案》要求,改造工作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通过拆除重建或新建方式实施危房改造的,应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且能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通过修缮加固方式加固危房的,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鼓励采取抗震加固措施。各县(市、区)做好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落实安全日常巡查职责,发现住房安全隐患后及时告知农户,一周内进行鉴定评估。确属危房的,列入改造计划,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做到一户不落,应改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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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董天力

编辑、审核 | 张志宁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