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县上下众志成城、共同抗“疫”,我县总体形势持续保持平稳。为做好居民群众出行保障,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拟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起,在全县范围内有序恢复公交车、巡游出租车运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巡游出租公司、公交公司,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2、每辆巡游出租车、公交车都要张贴“场所码”和“宁疫安”,乘客上车驾驶员必须督促其扫码、亮码,针对老年人等没有智能手机的乘客,在做好驾驶员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对乘客关键信息做好登记,确保有问题时第一时间锁定乘客信息。乘客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对拒不配合的乘客一律禁止乘车。
3、各巡游出租公司、公交公司在恢复运营前,对参与恢复运营的驾驶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防控措施和操作流程培训。
4、每日运营前,驾驶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车辆必须进行消毒,并做好信息登记,随车携带以备检查。各巡游出租公司、公交公司要设立一处消毒点,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的通知要求,配备专人做好各项消毒工作。经检测驾驶员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等症状的,不得上岗并妥善处置。
5、收车后处理。每班运营结束后,车辆必须进行全面消毒。
6、各巡游出租公司、公交公司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督促驾驶员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各出租公司不得提供前往、途经疫情高中风险区及疫情流行区的服务。对乘客扫码、查验登记、设施设备消毒、通风等关键环节要明确责任,细化操作流程,责任到人,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地。
宁津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8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宁津县交通运输局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