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樊廷雷安排部署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任务。
会前,我市已制定了《德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了《德州市2022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化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我市创建工作共分为三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各级各部门要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第二个阶段是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阶段,时间为今年5月至2023年12月。第三个阶段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验收阶段,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同时,实施方案对18项考核指标进行了任务分工,分别由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5个部门牵头负责,四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目前,市里已组建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推进机制,按照“一年补齐绿量、两年通过复查、三年全面提质、四年达到标准”的阶段目标,全力推进。
明确任务 压实责任
“四区”要做好绿地增量提质。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结合全市绿化现状,共梳理出我市绿化任务1745项,涉及公园绿地建设、公园绿地改造、防护绿地建设、广场用地改造等11大类,其中包括建设117处公园绿地,提档升级123处的公园绿地,建设完成5处、201公顷防护绿地,增加中心广场、民族文化广场、北园广场绿地率至65%以上等具体工作。
市直相关部门要落实好牵头责任。涉及市直部门的创城任务主要有三类:一是由5个部门牵头完成18项创城指标,由市城管局牵头完成城市绿地率、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12项指标;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落实城市湿地保护1项指标;由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共同牵头落实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2项指标;由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共同牵头落实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1项指标;由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共同牵头落实立体绿化实施率1项指标;由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共同牵头落实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率1项指标。二是由市住建局牵头完成城市自体检工作。三是由5个部门制定12项规划、16项制度。由市城管局制定2项规划、7项制度;由市自然资源局制定9项规划、7项制度;由应急管理局制定1项规划;由市住建局、水利局分别制定1项制度。
强化督导考核 营造创城氛围
理顺推进机制。“四区”要参照市里领导小组组建模式,迅速成立专门创建机构,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相关牵头市直部门要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
严格督导考核。领导小组要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实行台账式销号管理。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察与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创建进展情况。“四区”要成立专门的督导队伍,形成强有力的督导机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谁失分,谁承担责任。
营造人人参与社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相关报道,既要宣传正面典型,又要曝光后进单位。动员群众踊跃参加植树劳动和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做好门前屋后的庭院绿化、美化、净化,坚决抵制毁绿占绿、攀折树木等行为。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的全民性活动,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绿色文明,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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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屈大鹏 董天力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