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高标准
变为日常管理的新常态
副市长、陵城区委书记 田晨光
根据德州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绿化任务台账,全区城区公园绿地建设任务22项、公园绿地改造任务4项、居住区附属绿地改造任务84项、单位附属绿地改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任务71项、单位附属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改造任务6项、单位附属绿地(工业)改造任务88项、道路附属绿地改造任务32项、绿道绿廊建设任务6项、城区内空闲地增绿任务6项。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陵城区起步晚、基础差、欠账多、任务重,面对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等指标较低,未达到评选标准要求等问题,陵城区不等不靠,积极作为,找差距、抓整改、求实效。
一是成立专班。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发展中心及属地政府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抽调有关单位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强化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全力推动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细。
二是统筹规划。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绿地系统等专业规划以及我区主干道路河流绿化廊道现状实际,规划实施了20处街角游园、防护绿地,补齐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等指标相对较低的短板。
三是建立台账。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按照9大项任务性质分别建立台账清单,结合当前春季大绿化的有利时机,在城区、镇村两个工作线全力推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日保周、以周保月,定期调度落实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序保质完成。
四是分解任务。针对任务台账,按照纵向行业牵头主导、横向街区兜底负责原则,对任务点位进行精准分类,学校、医院、机关单位、居住区等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留白区域、企业等由属地政府牵头负责,全区任务目标化整为零,明确主体,压实责任,齐头并进,快速落实。针对道路附属绿地、绿道绿廊、街角游园等重点工程按照“部门抓牵头投入、乡镇抓迁占服务、公司抓建设养护”原则,分别由创城协调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负责牵头实施,街道属地负责迁占配合,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建设维护。
五是强化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通过财政投入、债券项目包装争取、加强与社会资本方合作等方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到全区绿化建设。全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区投资3.5亿元,启动了景观水系PPP项目建设,实施了迎宾街、陵州路等5处带状公园和新鬲津河东岸社区公园等7处绿地公园建设,我区绿地率提升至28.06%(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城城区最低值已达标,考核要求≥40%)。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按照《德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坚决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高标准变为日常管理的新常态,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做好结合文章,全力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验收。
一是结合城市更新、四改一拆工作,同步实施景观水系、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做好面上绿化“铺天盖地”文章;同时下足未拆迁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个点位上“处处透绿”的绣花功夫,全力破解老城区绿化提升瓶颈。
二是坚持宣传、执法双向发力,强化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真正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城市绿化工作的良好局面;重视绿地建设、绿化养护工作,严格实行绿地建设比例,严禁侵占绿地,坚决杜绝绿地被挤占或挪作他用情况的发生。
三是强化有解思维,积极争取债券项目,加大与社会资本方合作力度,千方百计加大资金投入,开展道路绿化提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林荫式停车场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为园林城市建设增绿添园,强化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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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石秀秀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