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不定期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要求,经研究,定于4月26日-2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一、核酸检测时间和范围
4月26日:各乡镇,北城街道、银城街道城区以外所属村庄;4月27日(上午7:00—10:00,下午4:00—7:00):夏津城区;除“应检尽检”和已纳入定期检测人员以外的夏津县常住居民、流动人口。1.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可以不重复检测。2.全县企业、建筑工地、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等“应检尽检”人员和定期检测人员由所在主管部门或单位按照原有采样渠道采样,不再重复检测。
二、核酸检测采样地点
辖区居民要按照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统一安排,在居住地指定地点参加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1.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核酸检测预登记码,全程佩戴口罩,在属地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采样期间,请严格保持等待时“1米线”、采样时“3米线”,正确佩戴口罩,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原路返回。
3.为避免因新冠疫苗污染导致结果偏差,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居)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48小时后及时采检。
4.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工作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其他成员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对接。
5.核酸检测期间,除持有工作证明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避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必须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履行备案审批手续。
6.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各级各单位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夏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夏津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艺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