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德州 | 德州:深化以案促改 涵养清风正气

“国资国企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不渝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担当有为的实干家、清正廉洁的践行者,当好治企兴企强企的领头人。”4月14日,市国资国企系统召开“以案为鉴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国资国企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国资国企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绷紧纪法之弦。

会上播放了以某国企“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为原型的警示教育片,决定在全市国资国企系统开展“以案为鉴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国资国企系统干部廉洁意识,助力国企发展。“国企是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充分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把整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发展结合起来,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办案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最大限度发挥案件警示作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中,市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把以案促改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载体抓实,整体谋划推进查办案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教育警示等工作,着力提升治理腐败工作效能。

针对国资国企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是市纪委监委提高警示教育精准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力度,从自办案件中选取典型案例,通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拍摄警示教育片、开展旁听庭审等方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仅2021年以来,对政法、农村基层、国企、教育等领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全市拍摄警示教育片26部,编印警示教育读本3本,开展旁听庭审41次。

同时,我市围绕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出台《关于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若干规定》,市纪委配套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措施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案发地区单位、行业领域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凝聚以案促改合力。2021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纪检监察建议607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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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高红岩 张晓航 通讯员|马松 编辑|高玉梁

审核|冯光华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