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4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春元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武城县、德城区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文旅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交流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泽中参加有关活动。

执法检查组对《条例》实施成效给予肯定。林春元指出,文物保护事关优秀文化的传承发扬,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贯彻《条例》规定、加强文物保护落细落实。要进一步提升宣传实效,深化法律法规、文物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支撑,提升保护能力,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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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乐 通讯员 刘婧 齐雪莲
编辑|李根
审核|李根 终审|朱代军